旧管线拆除 由于本工程是乙烯改造项目,涉及部分旧管线的拆除,而且相当一部分为易燃易爆、可燃介质的管线。故此,在拆除施工中应遵循下列规定: 1).建设单位应提供《拆除管线明细表》,小区管道安装,明确管线号、管内介质及其性质、拆除范围要求及其它有关要求。 2).旧管线必须经建设单位(车间)置换、化验分析合格后,武汉管道安装,方可进行拆除施工。 3).旧管线切割前,必须办理动火手续。否则不得进行拆除施工。 4).旧管线拆除前,必须充分考虑拆卸、运输及利用的程度,人防管道安装,合理确定具体切割位置,宜选择原有焊缝。 5).旧管线拆除切割时,应采取有效的捆绑措施,防止物件坠落伤害设备及人身安全。 6).拆除后的管材或阀门等,应运到规定地点归类放好。
管道组成件(它包括管子、管件、法兰、垫片、紧固件、阀门以及膨胀接头、绕性接头、耐压软管、疏水器、过滤器和分离器等)及管道支撑件(它包括吊杆、弹簧支吊架、斜拉杆、平衡锤、松紧螺栓、支撑杆、链条、导轨、锚固件、鞍座、垫板、滚柱、托座、滑动支架及管吊、吊耳。圆环、夹子、吊夹、紧固夹板、裙式管座等)必须具有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,其质量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。
管道安装本体吊装受力点应牢固可靠,锚点严禁拴在砖柱、砖墙或其他不稳固的构筑物上。
吊装时必须遵守本规程起重工、起重机司机和信号指挥的规定。两台卷扬机起吊一个部件时,两台转速必须同步一致,严禁用两台吨位不等、转速、转距不一致的卷扬机起吊一个部件或一台设备。